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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虛假違法醫療服務廣告的將停止其發佈醫療廣告業務
文章來源: 發佈時間:2005-09-06

發佈虛假違法醫療服務廣告的將
停止其發佈醫療廣告業務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在專項整治期間,發現仍有部分醫療機構置國家法律不顧,繼續發佈虛假違法醫療服務廣告,欺騙、誤導廣大消費者。為嚴厲打擊此類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決定自2005年6月30日起,停止南寧雙擁醫院等19家醫療機構發佈醫療廣告。如果該19家醫療機構擅自發佈醫療廣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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