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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工商局2007年第2季度流通領域茶葉商品品質抽查情況分析
文章來源:廣州市工商局 發佈時間:2007-07-19

廣州市工商局2007年第2季度流通領域茶葉商品品質抽查情況分析 (本監測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目前,茶葉市場仍存在著經營農藥殘留、重金屬指標超標的茶葉、茶葉中加入有害著色劑和假冒名牌產品等問題,嚴重危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擾亂了市場秩序。為進一步規範茶葉市場經營秩序和保障消費者權益,國家工商局于近期下發了《關於認真開展茶葉市場整頓工作,確保廣大消費者飲茶安全的通知》,我局也于近期組織對廣州市內的12個茶葉批發市場,9個商場、超市,2個個體經營戶銷售的茶葉進行了品質監測,商品涉及高、中、低檔150批次樣品,經檢驗,合格的77批次,剔除純標簽不合格,實物品質合格的101批次,批次合格率為67.3%。從本次抽查的結果看,目前市面銷售的茶葉還是存在一定品質問題。其中普洱茶的品質問題主要存在於包裝紙脫色試驗(水溶性)和包裝紙含有熒光物質的問題;綠茶的品質問題則主要存在於含有農藥殘留的問題上。 一、具體結果分析 (一)農藥殘留。 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定,茶葉產品中甲胺磷殘留量是不得檢出的,乙酰甲胺磷殘留量不得大於0.1mg/kg,滴滴涕含量不得超過0.2mg/kg。由於目前甲胺磷等高毒、高殘留農藥仍有銷售,茶區的茶農有途徑得到,加上茶農注重高毒的直觀性(施用甲胺磷農藥2小時左右,可觀察到害蟲被毒死的效果),而忽視高殘留的危害性,不少茶農固守原有舊習慣和經驗,難以接受新技術、新產品,部分茶農只在乎追求眼前的經濟效益,從而導致茶葉品質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17批次的樣品檢出甲胺磷殘留量,其中檢出最高的為0.08mg/kg。乙酰甲胺磷不合格的樣品有1批次,檢出量為0.19mg/kg。滴滴涕不合格的有9批次。 (二)鉛含量超標。 茶葉中含鉛的原因一是環境污染,如汽車尾氣、工廠降塵等;二是茶園土壤富鉛,如鉛礦地區茶園;三是制茶機具,如炒茶鍋含鉛量過高;四是大氣鉛浮物的沉降以及水污染,其污染水準受多種因素限制。本次茶葉抽查中鉛不合格的有6批次,其中最高的檢出量為17.1mg/kg(標準要求為點5 mg/kg),比標準要求高出3.4倍。 (三)包裝中違規加入有害著色劑。 1.添加使用熒光物質增白。熒光劑是一種熒光染料,消費者長期用含熒光物質的塑膠包裝袋盛裝食品,熒光物質就會滲透進食品並進入人體內,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我國嚴禁在食品包裝材料中添加熒光物質。而一些不法廠家為漂白產品中的雜質,使產品看上去更白更好看,往往在生產中添加使用熒光物質增白,這種包裝袋憑藉廉價優勢大批量流入農貿市場。本次抽檢中有4批次樣品被檢出添加了熒光物質。 2.脫色試驗。關係到包裝材料的衛生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一項理化檢測項目。試驗表明一般情況下,對包裝材料進行染色的色素成分較複雜,常常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通過脫色試驗證實,脫色現象所產生的色素肯定對盛放在包裝袋中的食品有浸透和污染。本次抽查中有12個批次不合格。
(四)標簽標注不規範。 本次抽查中有20%多的樣品標簽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未標注生產商或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無標注或標注不規範;凈含量標注不規範;標注的產品執行標準不規範等。從本次抽查結果看,一些分包企業或生產企業對於標準相關知識知之甚少,以至於採用了已作廢的標準都不知道。如一些企業標注的產品執行標準為:GB9679-88,該標準已于2005年10月1日廢止,而且該標準是衛生標準,衛生標準是不能作為產品的執行標準的。 二、消費提示 我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茶葉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茶葉的色、香、味、形。一般情況下,質好的茶葉以其固有的正常色澤、散發出自然的香氣、沒有霉變、不含非茶類物質、無異味、無異嗅等。新茶外形新鮮,條索勻稱而疏鬆;陳茶外形灰暗,條索雜亂而幹硬。新茶手感乾燥,用大拇指與食指一捏,或放在手中一捻,即為粉末;陳茶手感鬆軟、潮濕,一般不易捏碎、捻碎。經沸水沖泡後,新茶清香撲鼻,芽葉舒展;陳茶湯則顏色渾暗,剛沖泡時色澤有點悶黃,甚至還會帶有輕微的異味。 2、茶葉加工過程中容易產生煙焦茶、碎末茶、異味茶,在選茶時要留意辨別。 3、 茶葉有吸濕、吸收異味的特性,所以無論是生產、分裝企業還是消費者,都應該注意保存在良好的環境條件,以防吸濕、陳變、防霉變等。儘量購買包裝完整的產品。 4、選擇規模較大,產品品質和服務品質較好的知名企業的產品,有品牌的茶葉都已建立了嚴格的檢測系統。 5、產品包裝上的標簽標識應齊全,名茶有的有地域保護標識,無公害茶和有機茶在包裝上都有國家認可的標識,選擇適合自己口味的品種,選購自己需要的產品。 6、在泡茶喝時,最好先用開水泡洗一次後再喝。選用水應為合格的自來水、天然水浸茶,用瓷壺或紫砂壺比用金屬壺泡茶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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