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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工商局通報2006年第四季度茶葉、酒類商品品質監測情況
文章來源:廣州市工商局 發佈時間:2007-01-25

2006年第四季度,廣州市工商局開展了茶葉、酒類商品品質監測情況。本次監測中,共抽取茶葉商品60批次,合格45批次,合格率為75%,剔除純標識不合格的6批次後,產品內在品質合格率為85%,品質不合格的有9批次(附件1);共抽取白酒商品30批次,合格24批次,合格率為80%,剔除純標識不合格的3批次後,產品內在品質合格率為90%,品質不合格的有3批次(附件2);共抽取葡萄酒30批次,合格25批次,合格率為83%,剔除純標識不合格的4批次後,產品內在品質合格率為97%,品質不合格的有1批次(附件3)。
通過本次抽查,市面上銷售的茶葉、酒類商品主要暴露出以上幾方面問題:
1、茶葉。本次監測中,發現8批次茶葉甲胺磷不合格、1批次茶葉乙酰甲胺磷不合格、2批次茶葉鉛含量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目前甲胺磷等高毒、高殘留農藥仍有銷售,茶區的茶農仍有途徑得到和使用;加上茶農注重高毒農藥的使用效果,而忽視高殘留農藥的危害性;不少茶農固守原有的習慣和經驗,難以接受新技術、新產品,從而造成農藥超標現象屢有發生。針對這一問題,市工商局將通過加大對茶葉品質監測力度、加強市場準入管理等手段進行控制。
2、白酒。本次監測中,部分白酒酒精含量、總酯含量、己酸乙酯含量等主要特徵指標不合格,這是企業不嚴格按標準指標控制品質的結果,這些指標對白酒的香氣、口感和滋味有一定的影響,含量低會使口感單薄。
3、葡萄酒。本次監測中,葡萄酒總體品質較好,去除標簽標識因素外,僅有一批次葡萄酒酒精度不合格,該批次商品的總糖含量符合甜型葡萄酒要求,但酒精度實測值為8.2 %(體積分數),不符合執行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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