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新聞>> 消費警示


買到“水貨”?去投訴吧!


文章來源: 發佈時間:2003-08-16

買到“水貨”?去投訴吧!

    買手機最怕買到“水貨”,買到“水貨”怎麼辦?答曰:去投訴吧。目前一買到“水貨”手機的消費者在黃埔區消委會的幫助下,不僅換回原裝手機,還得到檢驗費和誤工費630元的賠償。而賣“水貨”的商店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
消費者賀某在某通訊部買“愛立信”手機。3個月後沒有信號,於是將機送回店維修。10多天后店回復說手機已被拆過,不能免費維修。賀某認為機買後自己從未拆過機,雙方產生爭議,賀某將機送某檢測中心,被告知該機屬從非正常渠道進入中國市場的產品,即俗稱“水貨”,而店方和該牌子維修中心則認為是行貨。黃埔區消委會為弄清真相,派工作人員將手機送省檢測中心,省檢測中心認為除儀器檢測外,還可從外觀證據證明:1、該機無進網許可標誌;2、該機無中國商檢的CCIB標誌;3、該機無愛立信公司的鐳射標誌;4、在中國銷售的愛立信手機電池應標有“MAKE IN JAPAN”,而該手機電池卻標示“MAKE IN SWEDEN”;5、中國銷售的手機號碼中間兩數為“71”,而該機是“63”,因此認定該機是“水貨”。商店銷售“水貨”屬非法經營,消委會即會同工商部門對通訊部進行查處。經調解,經營者向消費者道歉,更換一台原裝機給消費者,手機檢驗費380元由經營者付還消費者,並賠償消費者誤工費300元。工商部門依法對通訊部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經營行為,沒收這臺“水貨”機,沒收非法銷售所得4250元,並給予罰款處理。


點評:
    消委會在對消費者投訴案的調查中,往往會查出經營者的涉嫌違法經營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消委會將有關線索向工商等有關行政部門提供,會同工商等行政部門對違法經營者進行查處,不僅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由於及時提供線索,使行政部門及時介入,進行查處,對不法經營者給予有力的打擊,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此案中,黃埔區消委會通過細緻的調查,發現手機經營者——某通訊部有出售“水貨”的違法經營行為,於是馬上會同工商部門對該通訊部進行查處。不但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對不法經營者作出了行政處罰,有效地遏制了不法經營行為,整頓了市場經濟秩序,消費者拍手叫好,正當經營者揚眉吐氣。由此可見,善於從投訴中找出線索,及時反饋給工商等行政部門,形成消費者投訴——消委會調解,進而為工商等行政部門提供線索——工商等行政部門對不法經營者作行政處罰這一維權途徑,對加大維權力度,不斷凈化市場環境會起重要作用。

返回頂端】【關閉窗口


主辦單位: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經營許可證編號:粵ICP備030863號
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複製或變相複製本網全部或部分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