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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採取“五個加強”落實創全國文明城市公示期工作
文章來源:廣州市工商局 發佈時間:2008-10-16

為落實市創建辦10月10日增城會議精神,同時保障15-22日中央精神文明辦在廣州召開全國精神文明工作會議,隨時接受會議代表的檢查,市工商局下發緊急通知,部署所屬各單位從15日起至公示期結束,按照“職責不變、任務不變”的原則,採取“五個加強”,精心組織,投入力量,落實各項創文工作。
一是加強巡查,確保重點區域創文工作落實。白雲、增城分局及轄區工商所對通往松園賓館的同泰路、新廣從路、同和路,增城百花山莊、增城賓館周邊及高速公路兩側的創文工作加強巡查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二是加強督查,鞏固創文成果。市局、分局繼續落實督查制度,加強對基層開展創文工作的檢查指導;基層工商所重點巡查市場環境衛生、無照經營、建立臺帳、食品安全、戶外廣告設置等工作,特別是抓好娛樂場所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監管巡查,防止發生重特大事故,防止“反彈”現象,切實鞏固創文成果。
三是加強宣傳,保持創文宣傳氛圍。各單位要有固定的創文宣傳欄、宣傳標語或宣傳單張,保持原有宣傳氛圍。對戶外公益廣告的設置要保持30%的比例,特別是主要路段、重點場所保持一定戶外公益廣告的設置數量。
四是加強督辦,認真處理群眾投訴。對群眾反映或投訴的問題,明確專人負責調查、督辦和反饋,督導組要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做到每件投訴都有調查、有回復,整改有成效,防止因投訴處理不當或不及時造成上訪事件。各註冊大廳保持良好的秩序,注重文明禮貌,提高服務品質,提升群眾對工商部門的“滿意度”。
五是加強溝通,落實資訊報送制度。要求各單位堅持不懈地抓好各項創文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資訊報送工作,繼續落實創文工作資訊每日報告制度。
(市工商局 陳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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