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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詢問有關當事人或要求其提供與違法行為的有關材料;
2. 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物品,責令有關人員說明;
3. 調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活動;
4. 查閱、複製、查封、扣押與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物品;
5. 查詢、凍結違法行為人的存款;
6. 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7. 對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真實情況取得登記行為的查處;
8. 對抽逃出資行為的查處;
9. 對成立後無正當理由不開業或開業後自行停業行為的查處;
10. 對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不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行為的查處。
11. 對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或者經營方式經營行為的查處;
12. 對不按規定申請辦理登出登記行為的查處;
13. 對不按規定報送年檢報告書,辦理年檢的行為的查處;
14. 對倣造、塗改、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營業執照行為的查處;
15. 對未將營業執照置於醒目位置行為的查處;
16. 對無照經營行為的查處;
17. 對侵犯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為的查處;
18. 對拒絕監督檢查或在接受監督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
19. 對非法經營行為的查處;
20. 對違反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法規行為的查處;
21. 對違反其他企業登記管理法規行為的查處;
22. 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
23. 受理消費者申訴;
24. 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查處;
25. 產品品質違法行為的查處;
26. 對集貿市場違法行為的查處;
27. 對出售報廢汽車整車、非法拼裝車違法行為的查處;
28. 對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為的查處;
29. 對投機倒把行為的查處;
30. 對市場登記違法行為的查處;
31. 對違法使用商標行為的查處;
32.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查處;
33. 對印製商標標識違法行為的查處;
34. 對違反馳名商標管理規定行為的查處;
35. 對特殊標誌違法行為的查處;
36. 對違反廣告法行為的查處;
37. 對特定廣告違法行為的查處;
38. 對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的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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