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企公告字(2001)第010號 文章來源: 發佈時間:2003-08-16
謝大煒: 據投訴,你于2000年10月23日申請辦理廣州威創商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權變更登記時,提交了虛假證明材料,取得變更登記。限你于公告之日起75日內來我局企業監督管理處接受調查,並提出申辯陳述意見。逾期不來,視為放棄申辯陳述權,我局將按有關法律法規撤銷該次變更登記。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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