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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穗工商管公告〔2008〕第5號
文章來源:廣市政工商局 發佈時間:2008-08-25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穗工商管公告〔2008〕第5號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的規定,我局已于2008年7月7日在《廣州日報》發佈穗工商管公告〔2008〕第3號公告,責令未參加2007年度年檢的企業30日內到我局接受年檢。現責令期限已滿,但至今仍有部分企業未參加年檢(未參加年檢企業名單可在廣州工商紅盾資訊網和廣州市工商局及所屬分局公告欄查詢)。為此,再次責令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經我局核準登記設立,但仍未參加年檢的企業,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辦理年檢手續,逾期仍不辦理的,我局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廣州工商紅盾資訊網網址:http://wwww.gzaic.gov.cn。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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