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署辦公)負責組織或參與制訂內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負責監督管理市局登記註冊的內資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經濟組織,並負責其年檢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負責組織查處無營業執照經營行為;指導全系統內資企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負責民營經濟工作的開展已及對民營企業投訴中心工作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