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組織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組織或參與制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品質;受理消費者的申訴,組織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章行為;指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指導全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全市各級消費委員會辦事機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