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辦事指南>> 示範文本>> 合同示範文本


廣東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


文章來源: 發佈時間:2006-04-05

廣東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

(示範文本)

買方 :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賣方: 簽訂時間: 月  日

提示:本合同適用於種子生產商與銷售商之間,或經銷商與種植戶之間進行的大額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品質、數量、金額

農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

計量單位

數量

品質(%)

單價(元)

金額(元)

純度

凈度

發芽率

水份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注:種子品質標準執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沒有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二、賣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賣方應出示《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複印件,所提供的農作物種子必須經植物檢疫機構檢疫合格,並提供相應的檢疫證明。

三、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買賣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

1.買方收貨後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2.買賣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3.申請種子檢驗、檢疫和鑒定的,其費用由 負擔。

四、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種子量的驗收,採取由合同雙方共同抽樣過秤的辦法,以實際過秤量綜合計算為準,最後實行多不退、少補足的辦法。

五、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種子應經過精選、加工、分級,用_______包裝,每袋標準重量為_________公斤,袋內外附有標簽,標簽須寫明作物種類、種子類別、品種名稱、品種審定(登記)編號、產地、品質指標、檢疫證明編號、種子生產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進口審批文號、生產日期、生產商及其地址等事項。 包裝費用由 方負擔。

六、交(提)貨時間、地點:交(提)貨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日至 日,交貨地點為______

七、發運方式、運費負擔:用 運輸,運費由 方負擔。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 日前以 (匯款或匯票、現金)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剩餘價款應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九、雙方一般責任:

賣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品質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買方或由賣方代辦托運手續或依約定代送。

買方: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接收賣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並按時付清貨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品質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進行實地考查,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按《種子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種子品質發生糾紛,由法定機構進行技術品質鑒定,檢驗和鑒定的費用由申請人墊付,最終由責任方負擔。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條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種子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備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返回頂端】【關閉窗口


主辦單位: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經營許可證編號:粵ICP備030863號
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複製或變相複製本網全部或部分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