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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工商局展銷會申請登記項目公開表


文章來源: 發佈時間:2005-10-27

廣州市工商局展銷會申請登記項目公開表

辦事項目名稱

展銷會申請

辦事部門

廣州市工商局專業市場管理分局

服務內容概述

辦事依據

1、<<商品展銷會管理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字第77)

2、<<廣州市舉辦展銷會管理條例>>(1998729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

辦理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有與展銷會規模相適應的場地;

3、有相應的管理機構,人員和措施;

4、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程式

1、 舉辦者提交申請報告;

2、 舉辦者填寫<<申請舉辦展銷會登記表>>一份;

3、 舉辦者提交有關辦展登記證明材料;

4、 受理、初審;

5、 審批;

6、 列印<<商品展銷會登記證>>、發證。

收費標準

及依據

展銷會登記不收費

辦理期限及

服務承諾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通知申請者。准予登記的發給<< 展銷會登記證>>;逾期不作決定或者不準予登記的,申請者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展銷會結束後,應登出展銷會登記證。

辦事需提交

材料目錄

1、 舉辦申請書;

2、 舉辦者的法人資格證明材料;

3、 舉辦者兩個以上的聯合舉辦協議書;

4、 展銷會場地的合法使用證明;

5、 舉辦涉外經濟技術展銷會,應提交按國家規定程式辦理的批准文件;按規定可自行舉辦展銷會的,應提交舉辦資格證明文件;

6、 異地舉辦商品展銷會的,經申請舉辦單位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轉,舉辦單位憑核轉通知書向舉辦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記。

7、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申 請 書

(表格)名稱

(附示範文本)

申請舉辦展銷會登記表

聯繫電話

1、 市場處: 85596566-11041105

2、 要素市場管理所: 8732831587328965

辦公地址

市場處:天河路112號。

要素市場管理所:廣州市中山一路金羊花園金羊一街A8棟一樓。

受理窗口

1. 異地舉辦商品展銷會核轉在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處辦理。

2. 廣州市內商品展銷會統一由市工商局專業市管理分局登記管理。

辦事網址

http//www.gzaic.gov.cn

投訴電話

87328339

投訴處理時限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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