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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交易驗證申請項目公開表


文章來源: 發佈時間:2005-10-27

廣州市工商局動機動車交易驗證項目公開表

辦事項目名稱

機動車交易驗證

辦事部門

專業市場管理分局市場科、重要商品市場管理所

服務內容概述

辦事依據

1、<<國家工商局、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交易市場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市字[1988]169)

2、廣東省工商局<<關於做好對機動車輛交易審查驗證工商作的通知>>(粵工商[1986]142)

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工商局<<關於汽車交易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85]65)

<<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辦法>>(1988.國內貿易部)

辦理條件

辦理程式

直接到專業市場管理分局受理窗口辦理。

收費標準

及依據

辦理期限及

服務承諾

(1) 舊機動車交易驗證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2) 新車(國產)交易驗證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3) 新車(進口)交易驗證,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辦事需提交

材料目錄

1、進口機動車輛驗證項目:

(1) 新的商品車(包括直接進口的翻新車):發貨票、進口批文、關稅單(包括關稅、增值稅、進口調節稅、附加費)、貨物進口證明書、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商檢證)、車輛的購置附加費證;

(2) 進口成套、組裝件組裝的車輛,除按第一項的項目驗收外,還應有組裝車輛辦牌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3) 減免關稅的汽車按海關總署的規定,在管理期限五年內不準出售。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的,必須按規定審批,並補並關稅後才能出售,驗證項目按第二項辦理;

(4) 罰沒的新舊汽車憑海關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等執法單位的罰款或行政處罰決定書、合法拍賣部門的拍賣手續以及合法的車輛檢驗單位的檢驗合格證明書。

2、國產機動車輛驗證項目:產品合格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發貨票。

聯繫電話

83854627(所)

辦公地址

(重商所)廣州市大沙頭三馬路40號碧湖閣305、306號;(市場科)中山一路金羊一街10號二樓

受理窗口

同上

辦事網址

http//www.gzaic.gov.cn

投訴電話

83854627(所);87328339(分局)

投訴處理時限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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