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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業單位登出登記申請書
1.《營業單位登出登記申請書》(登記機關領取或網上下載,出資人蓋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登記機關領取或網上下載,出資人蓋章),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3.出資人出具的債權債務清理文件。
4.營業單位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文件。
注: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的營業單位的登出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
提交的複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記部門核對,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對複印件並加蓋公章或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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