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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申請登出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文章來源: 發佈時間:2005-11-07

一、經營者簽名的個體工商戶登出登記申請書;

二、經營者簽名的登出申請報告;

三、完稅證明;

四、經營者簽名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結證明(報告);

五、《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副本,公章(無公章應說明);

六、登記機關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提交的複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記部門核對,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證、計生證、暫住證、許可證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對複印件並加蓋公章或簽名,營業執照複印件必須到原登記機關用專用紙複印並加蓋核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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