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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布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举报投诉热线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州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5-09-09

关于向社会公布打击虚假违法
广告专项整治举报投诉热线的通知
为了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性的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时间: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为了切实作好这项工作,同时为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举报投诉热线:12315。
请你积极向我们举报,我们将对你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1、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2、 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3、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
4、 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
5、 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
6、 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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