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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人飞艇首航广州 广告勿忘申请登记
文章来源:广州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5-08-12

载人飞艇首航广州 广告勿忘申请登记
8月9日,一艘经国家民航总局批准适航的国产载人氦气飞艇在广州首航,这标志着这一风靡全球的新型媒体正式进军广州。据悉,本次航行持续两天,将先后在星河湾、天河区购物商城、中信广场、珠江新城以及二沙岛、白鹅潭等繁华地段巡回飞行。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管理处温馨提示: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4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户外广告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以及第四条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发布户外广告。因而凡在我市利用载人飞艇进行广告宣传的,必须向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任何单位不得发布此类户外广告。(广州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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