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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分局专项整治出新招


文章来源:广州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7-11-27

一是制定“一表”。“一表”:即在推行进货查验和建立台帐制度的过程中制定工作进度表。分局将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超市、主要市场,第二阶段在辖区的主要路段的食杂店和其他市场,第三阶段在其他食杂店进行。每一阶段确定整治对象、严格按照进度开展工作。
二是抓住“两个重点”和“两个难点”。“两个重点”:“在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和“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帐制度”。“两个难点”:“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的无照经营问题”和“所有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屠宰企业”。
三是建立“三个示范点”。选定百事佳超市、鱼珠市场、和新恒星贸易有限公司、迅达国酒茅台专卖店作为推行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的示范点。
四是建立“四个制度”。(一)督查制度:分局成立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任组员。(二)市场巡查制度:各工商所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加强巡查,并根据过往的经营行为情况进行“远距离、近距离、零距离”的监管方式进行监管。(三)信息报道制度。要求各牵头科室和各工商所每月必须报送不少于2篇专项整治工作通讯稿,分局不定期出版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四)评比制度。分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计划进度的要求对各工商所各进度计划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在每一进度阶段结束后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考评,评出名次,并悬挂流动红旗。
五是做好“五个规范”。(一)规范统一索证索票、销售台帐。分局对超市、市场推行索票索证制度作出了统一的要求,统一印制了《食品销售进货台帐》分发到各食杂店。(二)规范经营主体的办证程序。坚持先证后照,将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与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致,避免食品经营单位有照无证的现象发生。(三)规范案件处罚程序。分局法规科、经检科制定《关于办案文书行文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办案部门在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四)规范食品经营单位“三书”。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精神,制定了《工商所食品安全巡查责任书》、《超市、市场食品安全准入承诺书》、《不经销假冒伪劣食品承诺书》。(五)规范各项制度。根据食品准入的要求,我分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修订规范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对食品准入的各项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六是做好六项服务工作。(一)一线指导工作。我分局执法人员到市场、超市、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指导执行索票索证和建立台帐工作,对各项内容耐心解释,以使各项准入工作全面、到位。(二)一线宣传工作。为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让每一位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到这一行动中。(三)一线引导工作。由于市场经营者档位小,存在保存索取的票、证、台帐等资料不便的情况,经分局执法人员与各市场协调,各经营户在进货索票索证后,将相关的资料交由市场办公室负责保管、建档。(四)上门派发《食品销售进货台帐》。各工商所将分局统一印制的《食品销售进货台帐》免费分发到各食杂店,并指导建立台帐,并做好耐心解释工作。(五)做好协调工作。当前无照经营与经营者无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原因有很大的关系,分局积极与卫生等部门协调解决办证难存在的问题。(六)积极听取经营者的意见,促进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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