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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5-01-14

广州市消委会荣获中消协成立二十周年 集体3.15金质奖章 李永强、何建安荣获3.15荣誉奖章
200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纪念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二十周年暨表彰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付委员长蒋正华、全国政协副主席郝建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副局长王东峰参加了会议。 在纪念暨表彰大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广州市消委会等22个集体3.15金质奖章;授予广州市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强、投诉监督部主任何建安、广州日报记者汤新颖等56名同志3.15荣誉奖章。3.15奖章是中国消费者协会设置的表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高奖项。设置该奖项的目的在于通过评比和表彰,鼓励社会各界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人士。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成立二十年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5244宗,接待来电、来访52.8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开展商品比较试验80多次,开展消费调查35次,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35条,主办《工作通讯》68期,在全市各大企业、商场、街道等建立消费者投诉监督站98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共发表文章、信息约4700篇(条)。共收到感谢信2132封、锦旗120多面,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市消委会 张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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