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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祛斑不成反受伤害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4-01-27

小心祛斑不成反受伤害
 ——18种品牌美白祛斑化妆品的比较试验结果

  云想衣裳花想容,爱美是人的天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女性消费者对美的需求不断增长,使化妆品市场发展迅速,但同时化妆品皮肤病也随之增加。据近年来我会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及有关资料统计,由于使用有质量问题的化妆品引起的皮肤不良反应已成为一种公害,直接影响着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为此,依据《消法》赋予的法定职能,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美白祛斑化妆品,于近期对广州市场销售的18种品牌的美白祛斑化妆品进行了比较试验,以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选择和使用有关产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次比较试验仅对样本负责。
  一、比较试验样本
  本次比较试验的样本由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广州市各大商场、超市购买。18款样本(样本情况详见附件)中,售价在27元至260元之间,价格差异颇大;100元以下的有11款,平均价格为61.84元,100元以上的有7款,均价为178.43元;由于化妆品的零售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此价格仅供参考。18款样本中有17款标示了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并标称有祛斑或淡化色斑的作用,“玉兰油美白润肤露”样本没有标示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属普通的美白产品。样本产地有广州、珠海、上海、北京、沈阳等地。
  二、比较试验内容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检测。
  依据标准:GB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相关化妆品检验方法以及产品标签标识。
测试项目:汞、铅、砷、苯酚、氢醌、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PH值、皮肤刺激试验,共11项。
  三、比较试验结果分析(详见附件)
  (一)汞:18款样本中有7款检出汞,其中3款超出国家标准(标准限量为1mg/kg),分别标称是“唯唯·芳”美白祛斑霜(汞含量为1.0×104mg/kg)、“美津植秀”养白祛斑膏(汞含量为4.9×103mg/kg)、“活夫”美白祛斑霜(汞含量为2.7×102mg/kg),依次是标准限量的10000倍、4900倍、270倍,超标非常严重。据专家介绍,汞化合物属于祛斑化妆品组分中的禁用物质,人体长期接触,会造成汞蓄积,甚至汞慢性中毒,从而损害神经、消化、内分泌等系统,乃至危及生命。汞还可以通过胎盘、乳汁进入胎儿和婴儿体内,影响下一代的健康。专家指出,在美白祛斑化妆品中添加大量的汞,短期内可以达到“迅速、高效”祛斑美白的效果,但长期使用会产生异常的皮肤色素沉着,反而令色斑加深。
  (二)铅、砷:所有样本的铅、砷含量低于检测仪器的检测下限,均符合国家标准限量。专家指出,铅、砷都是有毒物质,对人体有积蓄毒性,积聚身体内过量可损害神经、消化等系统。《化妆品卫生标准》中对铅、砷严格限量,铅不得超过40mg/kg,砷不得超过10mg/kg。
  (三)苯酚、氢醌:经测试,18款样本的这两个项目测试结果令人满意,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专家介绍,苯酚与氢醌均为化妆品限用物质,过量使用会损害人体健康。
  (四)微生物指标:包括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测试结果显示,所有样本的微生物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微生物指标是化妆品检测中的重要指标,直接反映化妆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其卫生质量。《化妆品卫生标准》中规定,美白祛斑化妆品的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个/ml或1000个/g,且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五)PH值:本次测试的样本的PH值在2.65-7.55之间。化妆品行业标准规定,雪花膏类化妆品的PH值在4.0-8.5之间为宜(含果酸化妆品除外,含有粉质雪花膏≤9.0),润肤乳液类化妆品的PH值在4.5-8.5之间为宜(果酸类产品除外),过酸性或过碱性不仅影响化妆品功效的正常发挥,还会对皮肤产生刺激,造成伤害。
  (六)皮肤刺激试验:测试结果表明,15款样本有轻刺激性,1款样本有中等刺激性,仅有2款样本无刺激性。专家指出,因为人的身体有个体差异,有刺激性的化妆品的标签上应注明可能对人体有皮肤刺激作用。
  四、消费提示
消费者可参考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在选购、使用同类商品时注意:
  (一)斑的种类和成因比较复杂,消费者发现自己有斑时,最好首先到正规医院就诊,按照医生的指导、建议治疗;做祛斑美容时,最好选择信誉好、正规的美容机构;选购祛斑产品时,要根据斑的类型、斑的年龄,同时考虑效果、营养进行选择,需内服的产品最好先咨询医生。
  (二)一些“祛斑”化妆品的说明书和广告中,宣称采用“法国配方”、“纯天然植物精华”、承诺“7天褪斑”、“安全祛斑不反弹”等。作为理智的消费者,最好不要轻信模糊不清、缺乏事实和科学依据的广告宣传。
  (三)消费者应根据自身肤质选购和使用化妆品,特别是敏感体质的人更应注意。建议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前最好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看清楚注意事项,并最好作相应的皮肤敏感试验,如取少量产品涂在手臂内侧或耳后皮肤,一段时间后无红肿、痕痒等反应时再考虑使用。
  (四)选购化妆品看包装、标签很重要。国家标准规定,化妆品的包装应瓶盖配合严紧,无裂纹、变形、泄漏,有说明书、合格证,等等;标签上须标注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净容量)、日期、生产许可证号(如XK16-1089024)、卫生许可证号(如(1999)卫妆准字29-XK-1828)、产品标准号,必要时应注明安全警告、使用指南和储存条件。
  (五)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以改变人体局部状态,或是促进人体美,或是消除人体美不利因素的一类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9种化妆品。此类化妆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并在标签上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卫妆特字(年份)第××××号)。
  (六)进口化妆品包装上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卫妆进字(年份)第××××号),有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查合格后加贴的“CIQ”镭射标志,还应有规范汉字标注的产品名称、成分、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有效期、净含量、产地、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代理商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等。
  (七)选购化妆品时,留心别买到变质的化妆品。一看其色,化妆品变黄、褐、黑色或出现黑、黄、白色斑点时别买;二闻其味,化妆品有气泡、含酸味或气味不佳时别买;三观其形,化妆品变稀、出水或有凝固物时别买。
  (八)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时应注意:为避免细菌滋生最好选用小瓶装,并于开封后尽快用完;儿童禁用成人化妆品,应为儿童选用儿童专用化妆品;化妆品应放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最好不要多品牌同时使用;不要用在不当部位;不要用于伤口上;最好不要过量使用。 
  (九)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出现不适时应及时停用,并到正规医院就诊,同时注意保留证据,以便及时、顺利地维护自身权益。
  五、企业反馈
  (一)深圳市黄埔科技有限公司称派专人对市场进行了检查,并将与样本同批次的产品回收集中销毁处理,同时严格要求工厂严把质量关。
  (二)广州市白云区金鹰日用化工厂称已将检测报告交由厂部工程师认真参考、分析,并组织高级工程师研究、调配新配方,以期各项目都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对于标称“活夫美白祛斑霜”的25克瓶装样本,包装标称的销售商上海夫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声明不是其生产厂的产品,但售卖样本的广州市越秀区创丽化妆品经营部在给我会的复函中称,批号为20040621Y20070620A批次的25克瓶装活夫美白祛斑霜产品是上海夫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直接发货给该公司的合格产品。

  测试结果仅对样本负责,不代表同品牌不同型号、不同批次产品的质量状况;测试结果仅供消费者选购产品之参考,不构成对任何相关产品的推荐与宣传;任何企业、机构不得利用本次测试结果刊登广告或从事其它促销、宣传、推广活动,违反本规定者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8个品牌美白、祛斑化妆品比较试验结果一览表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二○○五年一月

(本会常年法律顾问: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马辉、吴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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