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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整规办、公安部部署打击传销集中行动
文章来源:国家工商局网 发布时间:2007-07-26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有关人士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
全国整规办主任姜增伟介绍,打击传销工作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都作为全国整规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
姜增伟指出,本次集中行动工商和公安部门将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跨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和出租房屋,排查重点案件,实行督查督办,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责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姜增伟要求,全国各级整规办要充分利用整规工作平台,协同通信管理、民政、人民银行、教育、监察、新闻宣传、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更好地配合工商和公安部门进行集中打击;结合实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案件查办、出租屋管理、宣传教育、基层监管防控网络建设和对传销人员疏导遣返等情况;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利用近年来开展整规宣传活动所积累的经验和媒体资源,各地要准确定位宣传对象,精心选择宣传重点,配合集中行动,分层次、多角度、高密度地开展宣传工作。
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介绍,目前传销活动已经吸纳了400亿到500亿元的民间资金,并出现向西部、学校、农村蔓延的新情况。自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1552起,扣押冻结涉案资金6.2亿元,教育遣返25.6万余人。为了进一步打击传销活动,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从7月16日到8月15日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并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的档案。
郑少东强调,按照此次行动部署,两部门将重点查处跨地域、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组织,以及由此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惩处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严厉打击阻碍、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活动的行为。传销活动蕴藏巨大社会风险,数量庞大的传销参与者极易成为威胁社会的高危人群。这个庞大的参与者以农民、失业下岗人员、家庭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为主。
郑少东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工商部门抓紧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集中行动情况,准确分析研究当地传销活动形势,引起重视,争取支持;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日常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两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在情报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研究传销形势以及执法清查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更为广泛的实质性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推动集中行动深入开展;14个重点地区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行动目标,将公安机关一把手确定为第一责任人,确保集中行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公安部、工商总局将在集中行动期间组成若干个督导小组,加强对大案要案指导协调和工作进展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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