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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近日联合下发《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现代农业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工作要点》,全国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今年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市场整顿。为此,各地将进一步加强农资生产主体资质管理,完善农资生产企业监管制度,清理整顿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查,规范农资产品包装标识,并加强对农资广告的监管。
《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资质条件的审查,强化关口前移,要在年初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的全面清查,重点清理整顿政企不分、乱挂钩、乱挂靠的农资经营企业和无证照经营农资行为;督促农资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春耕和秋播前等农资购销旺季,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积极推行农资质量例行监测和定向监测,加强对农资产品包装标识的检查,严格农资广告审查制度。
《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地要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种等品种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突出对县乡村级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和流动商贩的监管。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农药、禁用化学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工作要点》指出,要加快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加大农资使用的服务指导,大力推进放心农资进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各地必须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中国工商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