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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有新变化
文章来源: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6-03-08

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2月24日颁布了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在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年检时间调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的样式也作了相应调整,增加了对外投资情况、董事监事备案情况和进出口情况等申报内容,删除了企业印章样式备案。年检提交的材料增加了“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往将年检合格企业分为“A级”或“B级”的做法被取消,营业执照正本上也不再加贴年检标识,只在副本上加盖年检章。 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对全国约20万户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网上年检,约占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总量的80%。广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电脑系统作为全国网上年检电脑系统的一部分,将与国家工商总局年检系统数据联网。 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在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网上年检的有关要求,可在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的“表格下载”栏目中查阅(网址:www.gz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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