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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工商分局积极维护商标专用权获外商好评
文章来源:广州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08-06

7月4日,(香港)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向分局寄来感谢信,对分局保护德国“拜耳”商标商标专用权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德国)拜耳股份有限公司评价分局在维护该公司商标专用权的执法工作“态度认真、规范有力”。 (德国)拜耳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拜耳”商标是(德国)拜耳股份有限公司于1991年在第1类“聚氨酯”等商品注册的商标,在业界享有盛誉。2007年5月,(德国)拜耳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香港)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发现广州某公司在该公司围墙及大门标牌等多处位置突出使用“拜尔”文字,认为该公司行为侵犯了(德国)拜耳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但该公司认为其企业名称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在其公司门口及围墙宣传其企业名称并无不妥。双方各执一词,存在较大分歧。 在花都分局经检科、法规科及狮岭工商所执法人员的积极协调下,某公司将门口及围墙上的有关文字标识全部撤下,使一场即将付诸诉讼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狮岭(芙蓉)工商所 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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