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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分局积极开展“限塑”检查执法工作
文章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06-24

为贯彻落实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要求,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增城分局积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配合政府做好塑料购物袋“三限”工作(限产、限售、限用)。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倡环保消费。分局统一印制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合计四万份,通过辖区各工商所张贴到市场、超市、商场的宣传栏内,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将宣传资料分发给市场内的经营户,促使各经营者自觉做到“四个不”:即不进、不存、不销、不供给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同时,加强对消费者宣传引导,鼓励其自备环保购物袋,或重提菜篮子,重拎布袋子,减少“白色污染”。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把好市场关。从6月1日起,分局将组织为期2个月的全面清查行动,集中对辖区内塑料袋生产主体进行摸查,并检查塑料袋生产、销售主体是否有合法证照,重点打击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袋生产小作坊、黑窝点。另一方面,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重点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行为监督检查,对违规销售、使用超薄购物塑料袋等行为进行教育整改,屡教不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加强消费维权力度。充分发挥12315的申诉举报职能,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塑料购物袋的投诉,做好调处纠纷,并对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迅速核查处理。 (增城分局办公室 黎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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