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文章来源:广州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6-12-25

广州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下称《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州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下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广州市工商局政务信息目录》(下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广州市工商局注册大厅触摸屏查阅。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和在注册大厅触摸屏两种形式公开。本机关网址为http://www.gzaic.gov.cn/,公共查阅触摸屏位于广州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开放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一)《广州工商管理》双月刊;(二)广州电视频道《广州红盾》栏目;(三)新闻发言人制度。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快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1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按照我局《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工商行政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穗工商办〔2004〕101号),我局依申请公开纳入市局信访工作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受理机构为广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地址为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市工商局1510室,邮编为510620 ,接受申请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联系电话85592713、传真85595434、电子邮箱85592713@163.com。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广州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下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红盾信息网站“政务公开指南”内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85592713@163.com提出申请。
(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工商行政管理领域相关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本机关提供政务信息的收费标准将由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85596566-1405,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1405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