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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广州市工商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广州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04-08

关于2007年度广州市工商局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2007年5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广州市政府令第6号)规定,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组织学习宣传。《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颁布后,我局及时转发各分局、机关处室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及时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办理流程;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宣传工商部门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内容和渠道,现场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二、制定工作制度。为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制定了《广州市工商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并在广州工商红盾网上发布了《广州市工商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指南》,开通了网上受理申请业务渠道。
三、开展政务信息梳理工作。为保证按规定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我局组织人员对市局注册大厅、电子触摸屏及红盾网站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核对和清理,并抽查了部分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同时,加强督办工作,督促有关处室及时发布新政策、法规和动态性信息,及时更新新的规范性文本(表格)等,确保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由局办公室(信访办)负责统一受理、登记、分派和督办依申请公开事项。2007年5-12月份,市局机关(不含分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电子邮件、信件96件。其中,受理网上邮件80件,邮寄、传真16件,均给予答复或指引。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07年4月25日,申请人陈某向我局提出查询一企业信息的申请,由于我局有关人员对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不了解,将其作为一般的企业档案资料查询行为处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市政府认定我局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答复的行为违法,造成我局发生因未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被行政复议的案件1宗。据此,我局及时通报了有关情况,要求各分局、机关各处室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包括查询企业信息资料的答复工作。同时,要求受理部门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后,及时转办、督办,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二OO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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