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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图象扫描处理软件》谈判文件更正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5-06-25

关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图象扫描处理软件》谈判文件更正的通知
各供应商:
现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图象扫描处理软件项目谈判文件中有关更正的事项通知如下:
1、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10页3“本软件必须支持至少两种我局指定的扫描仪型号——贝灵巧sidekick1200和柯达i60。”更改为“本软件必须支持至少三种我局指定的扫描仪型号——贝灵巧sidekick1200、柯达i60和Canon DR-2080C。”
2、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10页4“要求在2005年7月11日前完成与贝灵巧sidekick1200型号相应的软件开发(即第一阶段工作),在2005年7月31日前完成与柯达i60相应的开发(即第二阶段工作)。”更改为“要求在2005年7月11日前完成与贝灵巧sidekick1200型号相应的软件开发(即第一阶段工作),在2005年7月31日前完成与柯达i60和Canon DR-2080C相应的开发(即第二阶段工作)。”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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