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实施《商标法》,组织制订或参与制订商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各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商标印制企业及商标代理组织;参与制订全市商标发展战略;组织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指导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指导广州市商标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