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组织或参与制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受理消费者的申诉,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指导全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消费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