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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整顿和规范进口商品市场交易行为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4-07-22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穗工商〔2003〕466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工商局整顿和规范 进口商品市场交易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为了贯彻今年全国和省、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后,开展整顿和规范进口商品市场交易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现将《广州市工商局整顿和规范进口商品市场交易行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广州市工商局整顿和规范进口商品市场 交易行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部署,按照“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反走私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责,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整顿和规范进口商品市场交易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积极配合全市反走私斗争深入开展。通过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巩固打击走私工作成果,不断探索和完善反走私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严防猛打的高压态势,确保在我市没有走私货物集散地和销售市场。 二、行动时间 从2003年9月起,至2004年2月6日止。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重点,严密监控,整顿和规范进口商品交易行为。 1、以进口汽车及其配件(包括非法拼装、组装进口汽车)、计算机、摄影器材、手机、光盘、水果、食品以及旧服装、旧电子产品等商品为重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同经贸、公安、卫生、检验检疫等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2、以车站、码头、机场、仓库、货场为重点,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划定监管责任,加强市场巡查,严密监控进口商品的运输渠道,切断走私货物“储、运”链条。加强对旧货交易市场、电脑市场、音像市场、水果市场等专业市场的日常检查,采取标本兼治的监管措施,斩断走私货物“购、销”链条。 3、按照省工商局的部署,集中开展两项统一行动:一是集中整治进口水果和进口食品的统一行动,在国庆节、元旦和春节前夕分两阶段进行,时间定于2003年9月22日至9月30 日及2004年1月5日至1月20日。二是集中整治进口旧服装、旧电子产品等旧货拆解、翻新、交易市场的统一行动,时间定于2003年10月 8日至11月 25日。 (二)大力查处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大要案件。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私货交易行为,充分运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采集的有关线索以及在市场检查中获得的信息,依法及时查处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大要案件。监控进口商品的交易行为,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来源凭证:经营者直接进口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进口手续(海关报关单证及关税票证);从市场交易中购入的,必须提供合法经销单位的合法发票;从罚没物资物品拍卖途径取得的,必须提供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书或者合法的拍卖证明手续。发现有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违法嫌疑的,一律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三)督促市场建章立制,规范经营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针对进口商品比较集中的市场或交易场所,督促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承诺书》、《文明经商服务公约》,建立商品购销台帐制度,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实行“索证制”、“公示制”和“退场制”。同时要加强市场巡查,落实辖区市场监管责任制,促使市场内的经营者守法经营,自觉抵制私货交易。对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违法行为严重的,坚决吊销营业执照,并清退出市场。 (四)严密监控已取缔的私货交易场所,防止私货交易向周边地区转移。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密监控旧汽车零配件、旧服装、旧电脑等旧货交易场所,以及音像市场,坚持露头就打,有举报就查,防止私货交易市场死灰复燃。对与上述市场临近的地区,要依法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市场巡查,防止可能出现新的私货集散地或者向周边地区转移,坚决查处取缔场外非法交易行为。 (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打私行动。 极参加当地打私办或其他职能部门牵头开展的联合打私行动,加大执法的力度。积极配合外经贸主管部门做好无工厂、无加工设备、无工人的“三无”加工贸易企业的清理、取缔工作;积极配合经贸主管部门做好成品油市场(包括水上加油站和加油船)的专项整治;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开展畜禽产品及碎杂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积极配合交通部门清理整顿各类船舶,取缔非法造船厂点;积极配合烟草和酒类专卖主管部门做好进口烟、酒的监管工作;联合文化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文化产品市场的整治,重点开展打击走私进口光盘的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走私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打击走私贩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分局的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合理分工,任务到人,保证制定的方案切实可行,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检查,务必取得成效。 对旧货拆解、翻新、交易市场的统一整治行动,以及国庆、元旦和春节期间对进口水果、食品的专项检查,省有关部门将组织联合检查。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向上级机关和广大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在专项行动中必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文明执法。要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执法扰民、越权执法。原则上对同一场所安排例行检查不得超过两次。专项行动以属地管辖为主,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市场巡查作用。各分局经检科要加强对工商所查处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案件的指导工作。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沟通情况。各分局要将专项行动期间部署的具体行动方案及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打私办,并报市局经检处备案。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信息灵通,各分局要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专项和联合行动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及通讯方式,必须在9月20日以前上报市局经检处。 各分局开展进口商品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情况每月20日报市局经检处1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04年1月25日上报市局经检处。全市统一布置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应当在行动结束后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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